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
信息类别: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:2018-11-19 02:38:46 点击数: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、支部:
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,推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落实,全面检验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巡察整改落实成效,根据党委主要领导意见,由党委组织部牵头,开展全校党建工作督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督查对象
机关党委下设的党支部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、支部
二、督查时间
11月26-30日,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
二、督查内容
(一)党总支层面的主要督查内容
1.班子及作风建设情况;
2.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记录;
3.党总支支委会会议记录;
3.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党务公开等;
4.“肃清苏荣案余毒”专题民主生活会;
5.党费的使用、管理等情况;
6.智慧党建平台维护运行情况;
7.党员活动室建设情况;
8.“一院一品”党建品牌创建期中检查;
9.其它工作;
(二)党支部层面的主要督查内容
1.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情况;
2.发展党员工作;
3.“三会一课”等党内制度执行情况;
4.党员教育管理、党员活动日等工作;
5.智慧党建平台运行维护情况;
6.“五星创评”情况;
7.“肃清苏荣案余毒”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;
8.其它工作;
三、督查方式
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台账的方式进行,对于存在的问题,当场予以反馈。
四、督查组成员
第一组
组 长: 陈永秀
副组长: 宋 波
成 员: 王斌、王献忠、肖俊宇、周为谋、梁金勇、胡艳维、
易海峰、梁 婵(负责联络)
督查单位:外语学院、工管学院、初教学院、文学院、
商学院、政法学院
第二组
组 长: 陈永国
副组长: 文胜初
成 员: 谢伟萍、习志鸿、何敏勤、黄红华、戴烽、
肖岚(负责联络)
督查单位:机关党委下设各党支部、继教学院党总支、支部
第三组
组 长: 张石林
副组长: 王林清
成 员: 黄柏萍、刘根林、吴芳、韩芳文、叶继林、
贺新光(负责联络)
督查单位:机电学院、材化学院、信计学院、体育学院、
艺术学院、学前学院
五、各基层党组织需提前准备的材料及有关要求
1.各党总支、支部对照督查内容分别准备相应支撑材料,按顺利整理好;
2.各党总支书记、党支部书记作简要工作汇报;
3.各党总支、支部提交一份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总结。
附件:1.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(萍学院党字[2017]137号)
2.基层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(萍学院党字[2018]67号)。
党委组织部
2018年11月15日
附件1:
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
一级考核指标 |
二级 |
序 号 |
三级考核指标 |
权重 |
负责考核部门 |
评分细则 |
党建 工作 (18分) |
班子及作风建设 |
1 |
教学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与能力 |
2.0分 |
组织部 |
优秀1.0系数,良好0.8系数,一般0.6系数,差0.3系数 |
2 |
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|
0.5分 |
3 |
干部网络学习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|
0.5分 |
4 |
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|
0.5分 |
5 |
教学学院干部参加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 |
0.5分 |
宣传部 |
6 |
教学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 |
0.5分 |
7 |
按时上交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|
1.0分 |
办公室 |
8 |
按时按量完成学校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|
1.0分 |
组织建设 |
9 |
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及“三会一课”情况 |
1.5分 |
组织部 |
10 |
党建+与连心、强基、模范三大工程建设 |
0.5分 |
11 |
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|
1.0分 |
12 |
党员发展工作 |
0.5分 |
13 |
党费补交和收缴工作 |
0.5分 |
14 |
迎接省市检查 |
0.5分 |
廉政建设 |
15 |
党风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,廉政理论研究论文 |
1.0分 |
纪委 |
优秀1.0系数,良好0.8系数,一般0.6系数,差0.3系数。如出现1起师德师风、违法违纪问题,则一票否决 |
16 |
师德师风、遵规守纪,专项治理情况 |
1.0分 |
宣传舆情 |
17 |
外网信息发布情况及重要新闻推送情况 |
0.5分 |
宣传部 |
优秀1.0系数,良好0.8系数,一般0.6系数,差0.3系数。若在民族、宗教工作方面出现失误,造成较大负面影响,扣0.5分 |
18 |
网评员队伍建设、舆情处理 |
0.5分 |
19 |
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等思政教育活动情况 |
0.5分 |
20 |
好人榜发布及好人推荐情况 |
0.5分 |
21 |
道德讲堂开展情况 |
0.5分 |
22 |
文明校园创建情况 |
0.5分 |
工会工作 |
23 |
按《萍乡学院工会工作考评办法》评比情况 |
2.0分 |
工会 |
优秀1.0系数,良好0.8系数,一般0.6系数,差0.3系数 |
附件2:
基层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
项目 |
具 体 目 标 |
满分 |
自评 |
上级考评 |
支委 建设 |
1.支委会健全,分工明确,各负其责。(2分) 2.支委会团结、协调,模范作用好。(2分) 3.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。(4分) 4.联系群众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(2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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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内 教育 |
1.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(5分) 2.组织生活有记录,有考勤。(3分) 3.民主生活会正常,材料上交及时。(2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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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 管理 |
1.党员活动日有开展、有记录。(4分) 2.“三会一课”定期召开。(4分) 3.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。(2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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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 发展 |
1.本支部教职工积极提交入党申请书。(2分。每一名提交入党申请的加1分,加完为止。) 2.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考察有规划、有措施。督促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(每年4份);督促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撰写思想汇报(每季度1份),发展党员是否按流程执行、填写材料是否规范。(8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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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作用 |
1.支部每年有服务创先承诺(在学院、部门或校园网公开);有两个及以上的活动载体,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。(5分,缺一项扣2分。) 2.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工作,协同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。(5分) 3.坚持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生活,积极反映群众意见,维护群众的权益,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。深入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,效果显著;关心和支持群团工作。(5分)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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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宣传 |
及时报道党员中的好人好事和党支部开展的活动。经常撰写与党组织活动、党员相关的新闻、通讯等文章。(10分,每篇1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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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 作用 |
1.党员同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;认真学习,安心本职工作,党员在教职工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(5分) 2.党员积极参加结对帮扶、志愿服务等活动。(5分) 3.服从党的决议,党员有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反映,不在群众中讲牢骚话。(5分) 4.在群体师德建设活动中,做好表率,不出现扣分情况。(5分) 5.党员出现工作差错、教学事故等,每人次扣1-2分;党员中出现重大违纪的扣10分,重大违纪由学校及上级组织认定。出现前述情况的,第1、3条不得分。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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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 成绩 |
本支部或党员在学校发展中做出了较大贡献的(支部提出名单,党委认可),每人每次加1分;本支部党员获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每人每次加1分;加分不超过本项目总分。(15分)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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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工作 |
特色亮点工作(10分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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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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