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萍乡学院“三定”规定有关内容的批复》(赣编办文〔2015〕4号)和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萍乡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〉的通知》(萍办字[2015]8号)精神,结合我院的实际,对萍乡学院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:

一、主要职责

(一)负责学校党建、干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制定和完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制度。

(二)负责督促、指导各基层的党建及换届工作。

(三)负责全校干部的选拔、任免考察和考核、培训、交流等工作。协助做好干部的考核工作。

(四)负责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以及党组织关系的接转、党费的收缴及党内报表统计、干部档案、组织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(五)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,协调其它处室和院(系)做好其他退休老同志工作。

(六)负责机关党建工作,负责党校培训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(七)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。

(八)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二、内设机构

根据上述职责,党委组织部共设3个内设机构,分别是组织科、干部科、离退休办公室。
 三、部门工作人员

岗位

姓名

联系电话

办公地点

部长

陈永秀

0799-6684198

至善楼A330

副部长

王林清

0799-6684066

至善楼B202

干部科科长

易海峰

0799-6684066

至善楼B202

组织科科长

贺新光

0799-6684676

至善楼B208

党校教务科科长

严五四

0799-6684676

至善楼B208

离退休办公室副主任

梁婵

0799-6684351

至善楼B20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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